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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公章能签合同吗 装饰分公司能否签订合同

2021-05-11扬州合同纠纷律师

  陈峰律师,扬州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江苏大扬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分公司公章能签合同吗

分公司能用公章签合同。分公司可以用自己的公章签订合同,前提是有营业执照,是独立的民事诉讼但是人。如果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就不能对外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和合同,只能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才能签订,且需要加盖总公司的章才可以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四十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装饰分公司能否签订合同

装饰分公司能否签订合同要看是否有装修资质和独立的营业执照。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但依据国家招标投标法规定签订的合同,一般需要向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如属装修装饰类合同,则需要具备相应的特殊资质,如分公司无相关资质,则可能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无效。如以分公司名义中标,则另当别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四十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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