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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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有哪些种类 提起合同纠纷诉讼有何条件

2021-05-13扬州合同纠纷律师

  陈峰律师,扬州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江苏大扬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合同纠纷有哪些种类

买卖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遇到最多的一种法律关系,生活中小到买菜、乘公交车,大到购房、买车都涉及到合同关系。所以,有必要就合同纠纷问题做详细的介绍。

合同纠纷分为以下几类:

一、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二、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三、试用买卖合同纠纷

四、招标投标买卖纠纷

五、拍卖纠纷

六、互易纠纷

在一般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实践中,具体的案件往往并不是简单地表现为某一诉由,而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由交织在一起。如出卖人提起买卖合同价款诉讼时,买受人应有可能同时向出卖人主张承担标的物的质量瑕疵担保;或者买受人提起买卖合同逾期交货的诉讼时,出卖人也可能向买受人主张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等。根据《合同法》第120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所以,出卖人对买受人主张承担违约,以及买受人主张由出卖人承担违约的,均构成独立的请求,在原告提起诉讼的情况下,被告一方应当提出反诉请求要求对方亦承担相应的违约。

卖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原告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军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陈-海、被告的委托代理人鲁-楷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于2000年6月发生业务往来,由原告向被告供应支架等五金制品,被告则以月结形式向原告支付货款。2001年3月10日及14日,双方订立了两份采购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订购支架两批,单价2角,总金额人民币80000元,支付方式为货到60天内月结。合同签订后,原告依时将支架送到被告处,但被告却未支付任何款项。后虽原告追讨,被告仍拒不付款。遂原告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80000元及其利息人民币4005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辩称,被告已向原告的代理人付清本案货款,应驳回其诉讼请求。原告和**贸易公司就有关货款事宜于2002年1月9日致函被告声明:有关欠款全权由**商业顾问有限公司处理。并在其出具给**公司的授权书中明确写明:由2001年12月28日起正式授权**公司全权代本公司追讨如下:追收**奥德尔电子有限公司货款总数人民币104276元,增值税号码NO:00144606,发票号码N0:01103113、N0:01103115,以上事实表明,本案中**公司因原告的授权书而在法律上成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即**公司具有收取有关货款的代理权限,其向被告收取的货款行为应由被代理人即原告和**公司承担民事。由于被告对本案货物已向原告代理人付清,因此原告向被告要求再次支付货款纯属无理,依法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2001年3月10日及14日,原告与被告订立了两份采购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订购支架两批,单价2角,总金额人民币80000元,付款时限:60天月结,到期日起每月10日为付款日,以上价格含17%的增值税发票。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01年3月10日向被告送货计货款人民币4万元、原告于2001年3月15日向被告送货计货款人民币4万元。原告向被告开具了8万元的增值税发票,开票日期2001年3月27日,被告已收到该发票。

2002年1月16日,**公司向被告现具收条,写有,收到**奥德尔电子有限公司人民币114276元,此款系付讯领五金配件有限公司全额货款,即日互不相欠。被告出具了原告出具给**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写有,由2001年12月28日起正式授权**公司全权代本公司追讨如下:追收**奥德尔电子有限公司货款总数人民币104276元,增值税号码NO:00144606,发票号码N0:01103112、N0:01103115,以上欠款全权委托**商业顾问公司处理追收。被告出具了增值税号码NO:00144606金额为人民币8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应的发货通知单及对帐单;被告出具了发票号码N0:01103112金额为人民币1050元的发票及相应的发货单;被告出具了发票号码N0:01103115金额为人民币51126元的发票及相应的发货单、对帐单,该对帐单写有对帐后尚欠23226元。以上货款总计人民币104276元。

2002年1月9日,原告向被告发传真函,写有,现我们再次声明有关欠款全权由**商业顾问公司处理。

被告出具了三份品质问题改善报告,主张原告供应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已向原告提出过相应的质量异议。

以上,有采购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发货通知单、对帐单、原告给被告的传真函、收据、授权书、品质问题改善报告庭审笔录为证。

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采购合同,是双方真实意志的表示,合法有效。

原告委托**公司向被告追收货款,**公司代表原告向被告追收货款时,已向被告出具了原告的相应授权书,被告已将所欠原告的相应货款支付给**公司,原告认为授权书并没有明确授权货款由**公司收取,而被告将货款交付给**公司,**公司并没有把货款交付给原告,因此,被告仍然应向原告支付所欠货款。但是,原告在其开具给**公司的授权书中明确表示**公司全权代表原告向被告讨货款,该授权书并没有表示所追讨的货款必须交给原告,原告向被告发出的传真函中也写有:现我们再次声明有关欠款全权由**商业顾问公司处理。以上授权书及传真函均中原告没有明确限定货款必须交付给原告而不应交付给**公司,**公司依原告的授权书及传真函的授权收取被告所欠原告的货款,并没有超出原告的授权范围,至于**公司是否将所收取被告的货款交付给原告,应由原告另循其它途径与**公司解决,原告并不能由此再向被告主张权利。但被告应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期间的利息。至于被告主张的货物品质问题,因被告已向原告支付了全额货款,因此,被告主张的货物品质问题证据不充分,本院不予采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损失。

二、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3030元,由被告承担130元,由原告承担2900元,该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其承担以上费用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合同纠纷诉讼有何条件

一、提起合同纠纷诉讼有何条件

合同纠纷起诉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同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了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给予法律保护的诉讼行为。

起诉的实质条件:有合格的原告,即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的形式要件。起诉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的副本。

起诉状应当写明下列内容:

①当事人的有关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如果有代理人的,需写明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单位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所等。

④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法律在规定书面起诉的同时,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对于原告书写起诉状困难的,又规定了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如何提起合同纠纷诉讼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副本。

诉状要整洁,不得乱涂乱改。诉状应经本人亲笔签名,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加盖公章。

起诉时,还要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诉讼费。

案件审结后,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按大小照比例分担。

经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因经济合同发生争议。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经济合同纠纷经过了合同管理机关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合同纠纷诉讼中,凭证是胜诉的关键,经签名盖章的有效凭证是关键中的关键。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相对于合同来讲,凭证在诉讼中至关重要。因为合同只能证明双方的意向,不能证明合同是否履行。各类凭证包括交货凭证、付款凭证、验收凭证、结算凭证、清算凭证、对账凭证,是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客观记录。

凭证应当有效才能被法院采纳,一般来讲只有对方盖章或能证明是对方工作人员履行职务而签名的凭证原件,才是合法有效的凭证。

复印件、传真件和无法证明是对方工作人员签名的凭证原件,一旦对方在法庭上耍赖不予承认,在没有其它证据佐证的情况下,这些凭证就是没有任何证明效力的,如此案件将会面临败诉的局面。

以上知识就是对“提起合同纠纷诉讼有何条件”问题进行的解答,合同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而民事诉讼法对民事纠纷的起诉条件作出了规定,包括有合格的原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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