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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存在明显不公平怎么判?

2025-07-21海口合同纠纷律师

合同条款存在明显不公平怎么判?

当合同中某一条款明显违反了公平原则,即一方基于其优势地位、另一方的紧急需要或缺乏经验等原因,在订立合同时造成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时,受害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该部分条款。如果整个合同因特定条款而显失公平,则可能影响到合同的整体有效性提出变更或撤销请求的一方需证明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并且该情形是在合同订立时已经存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归属?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即构成违约。违约责任的归属原则上应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通常情况下,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对于存在明显不公平条款的合同,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或撤销相关条款。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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