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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违约金区别何?

2026-01-06天津工程合同纠纷律师

定金与违约金区别何?

1.性质不同:定金是一种预先支付的部分款项,用以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违约金则是对违反合同义务一方给予对方经济补偿的一种约定。

2.作用不同:定金主要起到保证合同履行的作用,同时也可作为损害赔偿的一部分;违约金则主要是为了弥补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可能带有惩罚性。

3.适用情形不同:当合同得以正常履行时,定金将被计入总价款或退还;只有在发生违约行为时,才会涉及到违约金的支付问题。

4.数额限制不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而关于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则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但过高或过低均可请求法院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数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签订后发现被骗怎么办?

在合同签订后发现被骗,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被骗”的具体情形,比如对方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是否提供了虚假信息等。根据法律,如果一方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受损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虽然定金与违约金都是为保障合同履行而设立的制度,但在其本质特征、作用范围等方面存在着显著差异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区分二者并合理设定条款内容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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